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第七届南京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立
第七届南京市道德模范分为“助人为乐模范”“见义勇为模范”“诚实守信模范”“敬业奉献模范”“孝老爱亲模范”五类,共表彰15名左右,南京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5名左右。
二、推荐标准
1、总体标准: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是师生公认的道德标杆、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。
2、分类标准:
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,赢得社会高度赞誉,一般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。
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敬业奉献模范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,具有引领示范作用,一般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。
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。
3、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。往届南京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南京市道德模范推荐。
4、“时代楷模”“向上向善好青年”“文明家庭”“最美人物”“身边好人”等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。
三、推荐名额及程序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等根据推荐标准,按照综合考量、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(候选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,事迹特别突出的离退休教职工、在校学生也可推荐)。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推荐工作,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,严格审核把关,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面谈考察,并经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学校。推荐表请于5月13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与文化建设科,联系电话:86178314,电子邮箱:njxzcxcb@163.com。